布政司是什么官
1、布政司是长官官员。布政司是明清时期的正式官员,主要在各省行使职权,掌一省之财赋和民生。以下是 首先,布政司是地方政府的要职之一。在明清两代,全国划分为若干省,每一省都设有布政司这一官职。作为省政府的最高长官,布政司负责管理该省的所有行政事务。
2、布政司是长官官员。布政司具体指明代开始设立的官职。它详细而言可以分为一省的行政掌管官职。此官职主管一省的财政、民政与军政等方面的事务,具体职责包括考察官员政绩、管理下属官员的选拔与升降等。这一职位在地方行政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,属于省级层面的主要长官官员之一。
3、布政司是衙门名,全称“承宣布政使司”官名叫布政使。明清两代才有布政使司这个衙门机构,又叫藩司衙门。级别为三品,地方的一种高级官吏。地位仅次于总督和巡抚,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、财政、田土、户籍、钱粮、官员考核、沟通督抚与各府县。
4、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长。明朝的布政使司,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,主管行政事宜,相当于现在的省长。布政使这个官职最早是在明朝时期被设立的,是地方的行政长官,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,也称为藩司。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,在省内仍设巡抚,布政使,按察使和都指挥使等官职,其中巡抚为正二品。
5、布政司:承宣布政使司(简称布政司),长官为布政使,官品为从二品,掌管一省的民政、田赋、户籍。巡抚是清代省级地方最高行政长官,总揽一省的军事、吏治、刑狱等,地位略次于总督,别称“抚院”、“抚台”,俗称“抚军”。
6、巡抚下辖两司,一是布政司,由布政使主管,负责民政和财政;另一是提刑按察使司,由提刑按察使执掌,主要负责司法和驿传事务。因此,可以将清朝布政司视为现在的省级民政厅、财政厅和统计局的集合体,而巡抚则类似于现在的省长或省委书记兼省长的角色,同时拥有部分司法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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